最近看了一篇题为《沉默的法官,争斗的当事人》的文章,大意是说某国有个资深法官告诉一位新任法官,让他开庭时喝一口水含在嘴里,到休庭时再吐出来。新任法官不解,资深法官说这样做是为了提升冷静观察、中立判断的能力。
人们对法官的要求,最主要的就是公正,说到底就是法官的品格问题,希望法官站在当事人中间,始终保持中立的态度,不偏不倚。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允许法律有漏洞,但不能允许法官不公正,不公正的法官是没有品格可言的,因为当事人会从法官的每一个言行举止中揣测他内心的那杆秤在向谁倾斜。如此看来,在审案时让法官嘴里含口水是个不错的主意。
上述只是法官公正与否最直接的外在表现,实际上公正统帅了法官的一切品格,比如说,为了保证公正他必须廉洁,必须刚正不阿、匡扶正义,必须有对法律的信仰和追求。有人说:公正,要求法官必须是一个品格上的完人。
什么是法官品格,法官的品格是什么?法官的品格的最基本要求就是:忠于宪法、法律,不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把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维护公平正义。
法官无论是在工作和生活当中,都要坚持国家利益至上,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胸襟坦荡,严于律己,诚以待人。在利益与名誉面前,保持平常之心,淡薄名利、宁静致远。因此,具有良好品格的法官,必然是社会的楷模和精英。
法官掌握着生杀予夺、定分止争的大权,工作中就要谨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因为法官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它代表着广大人民对法官的信任与期望,在权力的行使过程中,以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法官要努力提高自律意识,将自身的行为自觉置于法律监督与社会监督之下。首先要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挡得住糖衣炮弹的侵袭。其次要近贤士,远小人,结交朋友要有选择,远离那些冲着我们手中权力的人,防止不健康的思想和东西腐蚀我们。再次要慎独,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也能恪守职业道德,并时时反省自己、解剖自己。
法官的品格就是法官的性格、气质、能力的总体特征,它是一种非权利性的力量。从现代司法理念上,从中国的文化传统上,从法律对法官的要求上来看,确定法官应有“公平、公正、中立、权威”的品格。总之,具有优秀品格的法官才能赢得人民的尊重与爱戴,才能提高人民法院的公信力,更大程度上的提高司法权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