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好友点赞,在QQ空间里发虚假裸照,还造谣说,“裸照女主角”是平和广兆中学一女生,因得罪当地“大姐头”,被四男强奸,并被威胁不能报警。20日,警方证实,发布虚假裸照的男子李某已被行政拘留。截至19日下午3点多,这组图片被多人转发,其中,还有1400多名网友点赞。(2月21日《海峡都市报》)
所幸的是裸照事件是捏造的,否则对女中学生的危害将不可挽回。裸照事件真也好,假也罢,可在公共场所发布裸照,违反法律是不争的事实,这是法治社会每一个人的基本常识,即便是未成年人,也受到过基本的是非观教育,也应知道在公共场合发裸照是绝对不允许的,更何况编造了一个博人眼球的故事。
抵制违法人人有责。发布裸照、捏造故事违法,理应受到抵制。可事实却与此相反,不但没人出手阻止此事的恶性发展,反而不少人以事不关己的看客心态,放纵违法行为,甚至为其点赞助威。点赞应该是对善行的赞许和认可,对违法行为点赞,模糊了正确是非观和善恶观的界限。在一定程度上,点赞沦落为违法行为的帮凶,让裸照发布者的违法动机得以实现,使发布者获取了无限的违法快感。或许有的人点赞是无意之举,只图好玩,可点赞正中了发布者的下怀,进而让他在违法的道路越走越远,甚至滑向犯罪的深渊。正如此案,若不是法律及时介入,极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升级为刑事案件,让一时兴起的行为发展到无法挽回的境地。
面对此类热点事件,需要围观,当应有基本的善恶观,保持基本的理性,当止的必须止,当赞的必须果断点赞,否则这次受害的是别人,下次受害的就可能是自己。当然,各方面应该积极引导,让每个人成为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