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想要评职称,得先和校长花钱买名额,这在安徽省宿州市第十九小学已成为老师之间心照不宣的秘密。而按照“惯例”,职称名额由校长“标价”,遇特殊情况还可以“打折”。记者近日从宿州市埇桥区教育局获悉,涉事校长刘某已经被停职,接受纪委调查。(3月16日《京华时报》)
教师职称不是商品,买卖违法。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买者涉嫌行贿,卖者涉嫌受贿。在中央重拳治腐的情况下,安徽省宿州市第十九小学校长与老师所以敢“顶风作案”,源自信仰的迷失和利益的驱使。对买者而言,职称不仅体现专业能力高低,更是与福利待遇密切关联,有了相应职称,名利双收,失了相应职称,名利具失。买卖职称是一笔合算的“生意”。对卖者而言,利用职称评定搭车收钱,老师心照不宣,自己又可狠捞一笔,何乐不为。
职称买卖,亵渎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尊称,玷污校园圣洁,让教育蒙羞,害莫大焉。最大的危害是,买卖职称会导致出现老实人吃亏、滑头人神气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一些偷奸耍滑、能力不高的“坏教师”通过收买,在职称评定之路上一路“绿灯”,一些老实勤勉、不善钻营的“好教师”则在职称评定之路上处处受阻,势必诱使一些“好教师”不去深入钻研教学,而去深入钻营关系,这无疑是对“好教师”的一种逆淘汰。长此以往,必然影响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教学质量事关学生素质、关乎学生未来,对可能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乱象必须果断清除。
纪检监察、教育主管部门对买卖职称行为历来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宿州市第十九小学买卖职称案发生后,宿州市埇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埇桥区委书记孙勇做出重要指示:“迅速严查此事,对违法违规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埇桥区委、区政府立即成立调查组,对此事展开调查。涉事校长刘某旋即被停职,接受纪委调查。
腐败是人民教育事业的天敌。对买卖职称等校园腐败现象,不仅要发现一起查出一起,更要举一反三,深挖腐败行为的制度根源,进一步完善制度,把职称寻租、职称买卖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按照目前通行的教师职称评审程序,职称指标、评审程序等均在阳光下操作,人员决定权在职称评审委员会,而不在校长,一校之长操纵评审的可能性不大。反观整个评审过程,最可能出现权力寻租、发生腐败的地方就在于学校推荐环节。通常情况下,很多推荐学校会组成评审推荐机构,校长、副校长无条件进入该机构,并成为机构正副职负责人。校长作为学校“一把手”,若无视民主评议,很可能左右甚至主动评审。特别在多位教师同等条件,推荐谁,校长就可能有较大的暗箱操作空间。
2013年12月2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长尹蔚民表示,今年将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按照改革设计,这项改革的重点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在职称等级上,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三级教师五个等级。面对巨大的改革红利,若不及时铲除职称买卖的土壤,危害更大,影响更深。可以说,铲除职称买卖的土壤已迫在眉睫。
要彻底铲除职称买卖土壤,不让教师职称变味、变质。在笔者看来可从四个方面完善: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完善推荐标准,规范推荐评价机制,提升推荐公信力。二是继续加大校务公开,把推荐过程置于广大教职工监督之下,教职工人数众多,眼睛雪亮,对监督最为积极、最为不易被收买,可以有效促进公正推荐、公平评选。三是建立职称申诉制度,专门处理教师对职称推荐、评选方面的意见和申诉。四是建立评审过程全程留痕、终身负责制度,对事后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责任倒查,确保评审各环节风清气正,让能者胜出,优者先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