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名法院干警,如何投身于这次活动,真正做到司法为民,这是笔者一直思考的一个问题。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专业法律知识只是基础,为民之心才是灵魂。新的历史时期,当代人民法官必须要有为民之情怀,更要有为民之行动。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是人民法院坚持和实现人民性的动力源泉和思想基础。只有解决好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和态度问题,事事处处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才能以实际行动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将公平公正的司法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首先,要把人民群众当亲人。法官要以对待自己亲人一样的感情、一样的方式、一样的态度去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要把解决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像解决自己亲人的问题一样认真负责对待。要学会换位思考,感同身受体察百姓的疾苦。认真体会他们打官司的酸甜苦辣,要真正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让群众少跑一次路,少等一分钟,少费一份心,少误一分工;用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杯热茶,一句问候,一个客观公正的答复,使他们真正感受到法律的人文关怀。执法办案中一定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以真诚的态度尊重当事人,本着良知和正义来适用法律,充分展现人民法官的亲民形象,拉近司法与人民群众之问的距离,最大程度地彰显和实现司法为民。
其次,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随着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群众对法院公正高效司法的要求和期待越来越强烈。在这种形势下,人民法院必须努力做到“用心关注民生,悉心体察民情,耐心倾听民声,精心排解民忧。”要深人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待,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现实司法需求,从而保障人民法院工作的重心始终不偏离司法为民的要求。
再次,要树立平民意识,甘当“平民法官”。司法越贴近民众,人民就越信任司法。当前,在法院工作的一些环节和领域中仍然存在脱离国情、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现象,以及高高在上的旧衙门习气,拉大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损害了法院形象,损害了司法权威。只有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克服种种严重脱离群众的现象,
最后,要真正从感情上尊重群众、贴近群众,建立起人民司法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感情桥梁,才能为审判事业奠定最为广泛的群众基础,法院工作才能最大限度获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拥护。要注重研究学习群众语言。法官办案,特别是下基层、进社区,语言要“入乡随俗”,把法律语言转换成符合法律精神的群众语言,使群众听得清、听得懂、听得明,不仅能取得好的法律社会效果,而且让群众感到亲切。如果我们的法官因此而被老百姓称为“平民法官”,那是对我们的最高赞誉、最大褒奖,我们应该感到自豪。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最终目的是,重新拾起群众工作的“传家宝”,密切党群干群的血肉联系,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司法工作是与群众接触最密切的前沿阵地,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我们必须要抱着一颗为民之心做好接地气工作,要近距离听取各界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意见,特别要注意听取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深入查找司法作风中的突出问题。只要我们真正心中有群众,一心为民司法,为民办实事解决困难,我们相信,在2014两会精神的鼓舞下,在全体司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法治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