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会各界热议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通过率创多年来最高,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高度关切,这一成绩的取得除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外,我认为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大代表的有力监督,人大代表的有力监督是对法院工作的最大支持,也是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直以来,人民法院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这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促进人民法院改进工作思路,增进人大代表理解与支持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人民法院必须把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做为一项经常性的任务。
一是要经常通报情况。人大代表从群众中来,通过广大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代表着人民意愿,反映了人民的呼声和需求,是人民群众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法院要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旁听案件、视察法院工作等形式及时向人大及人大代表通报、介绍法院工作情况,汇报今后工作打算,便于及时了解法院工作动态,给予有力的支持。
二是要定期上门走访。人大代表对案件是否判得公正、法官是否勤政廉政最有发言权。因此,加强与法院的联络和监督,有助于人大代表更多更好地了解、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并能够将所掌握到的法院信息与人民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分析解释,推进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从而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减轻法院工作压力。所以,要采取主动上门走访人大代表、评议法院工作、发送征求意见函等措施,加强代表联络工作,及时听取意见和建议,努力改进法院工作。
三是要创新联络制度。人大代表来源于不同的社会层次、工作领域,能够为法院工作提供多方面信息、提出不同角度的建议和看法,为法院工作献计献策;同时,人大代表还能通过与群众广泛深入的接触,倾听百姓呼声,及时准确地向法院反映舆情民意,对法院工作不足进行监督批评,真正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因此,在开展代表联络工作中,要多组织一些实际的、必要的活动,以加强监督与被监督者之间的联系、沟通与理解,不断扩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层面和效果。
四是要落实建议到位。对所有代表的建议或来信,都要逐件登记、进行梳理汇总、规范办理程序、列入督办事项,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及个人。对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研究,需要向人大代表说明的主动上门向人大代表进行说明,通过说明与沟通,使代表充分理解。要认真办好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并及时向人大代表反馈案件的处理情况,充分发挥督查工作的监督职能和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