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这是国务院近日公布《法律援助条例》作出的规定。根据这个条例,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如果有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情形,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同时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法律援助的监督管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
« 上一篇:国务院条例明确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
» 下一篇:五种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条件限制
一、讨薪胜诉的法院判决书公司不执行怎么办1、讨薪胜诉公司不
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不仅严重侵害人的肌体和意志、破坏家
12月以来,四川、黑龙江等地接连出现新增本土病例,引发社会
“精神赡养”立法还得加快推进
随着暑假正式开启,儿童青少年“配镜”也进入了高峰期。给孩
制造并出口专利药品到特定国可依法获强制许可
一、刑法中如何规定持有假币罪量刑标准1、刑法中持有假币罪量
探索实施全国全省首创改革举措60余项,形成115项制度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