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公务员因公出国工作的管理,芜湖市出台《芜湖市公务员因公出国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即日起实施。
《办法》对因公出国团组分为两类:一是具有明确实质性工作任务的出国团组,确需出国完成项目交流、考察、评审、洽谈、签约及有实质性和针对性内容等事宜;二是一般性的考察团组,指芜湖市以及上级组织的对国外经济、社会进行综合性考察的团组。
《办法》规定,参加一般性考察团组人员的安排,其中厅级干部两年不得超过一次,正县级干部三年不得超过一次。同一单位两名以上负责人不得同时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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