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立法会16日表决通过了特区政府提出的临时拨款议案,使特区政府能够在2011/2012年度财政预算案付诸立法会表决前,继续推行各项公共服务。
该项议案涉及金额为597亿港元。特区政府每年都会提出临时拨款议案,主要用于在旧财年已结束而新财年预算案尚未获得立法会通过之前,维持特区政府的公共服务开支。香港的财政年度按例从每年4月1日开始,至翌年3月31日终结。
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于2月23日发表2011/2012年度财政预算案,据悉将于4月13日付诸立法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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