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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犯罪(2)

2020-04-16 16:19作者:骆锦勇

  第三,依法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必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相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及时处理,定分止争。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是凝聚民心汇聚力量共同战胜疫情的迫切需要,有利于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有利于做好依法防控各项工作。因此,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以《通知》和《意见》为指导,加大对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的打击力度,完善相关办案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依法从严从快审判妨害疫情防控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一是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快审快结。重视加强与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沟通协调会商机制的作用,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办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一法律政策标准和刑事处罚尺度,确保案件得以顺利侦查、起诉、审判、交付执行。二是要加强诉权保障,规范诉讼程序。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既要依法适用认罪认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及视频提审等提高审判效率,又要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等各项诉讼权利,积极组织律师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依法提供辩护或者法律帮助,确保刑事法律正确实施,切实增强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要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办案质量。由于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属于特定时期所发生的犯罪,在案件审理中难免会遇到许多新的困难和问题,因而上级法院要通过工作下沉、关口前移等方式,切实加强对相关案件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及时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确保该类案件得到依法及时处理,确保办案质量。四是要加强舆论引导,落实普法责任。对于社会影响大、舆论关注度高的重大案件,要通过公开审判、发布典型案件等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论引导,使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的审判成为一堂堂生动的依法防控“公开课”,形成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强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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