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中途修改的部分是否有效力
1、合同中途修改的部分是不一定有效力的,应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单方对合同进行涂改,以改变了原有合同约定的,则改变的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如果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按手印或签字的,改变的部分有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种类
效力待定合同有以下种类: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不符合其民事能力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经被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追认或同意后,合同有效;不予追认或同意的,合同无效。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