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被当场查获 男子被判拘役三个月

时间:2020-09-03 10:58       来源: 网络整理        作者&编辑: 王娜

  中国法院网讯(姜卫群 王海波)日前,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简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10月30日20时许,被告人简某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至南昌县蒋巷镇望南路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江西神州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在送检的被告人简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份,其含量为308.46mg/100ml。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简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归案后,被告人简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从宽处罚。为维护公共安全,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